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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文制发中的制发是什么意思

来源:www.lzmould.com  时间:2021-12-07 10:40   点击:112  编辑:姚梵   手机版

根据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,公文制发是公文办理中发文办理的“印制”和“核发”两个程序的合称,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是(一)复核。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,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、内容、文种、格式等进行复核;需作实质性修改的,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。(二)登记。对复核后的公文,应当确定发文字号、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。(三)印制。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。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。(四)核发。公文印制完毕,应当对公文的文字、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。

就是正在印制,等待下发。

“历年制”什么意思?还有什么制?

还有营业年制。都是会计用语。会计期间的划分又历年制和营业年制:1、历年制 即以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,会计期间分为年度、半年度、季度和月份。(我国采用日历年度)2、营业年度 这是一种以每年中企业营业最低潮作为会计期间结束日。会计分期假设由于企业经营活动是持续经营的,在时间上是不间断的,为满足企业内外会计信息使用者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的需要,就必须把持续不断的生产经营过程划分为若干相等的会计期间,定期进行汇总和编制财务报表,从而及时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信息。会计期间划分的长短会影响损益的确定,一般地说,会计期间划分的愈短,反映经济活动的会计信息质量就愈不可靠,但如果划分的太长,又会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及时使用会计信息的需要的满足程度,因此须恰当划分会计期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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