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2026-03-22 21:03 点击:3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原本是通过高性能计算机运算争夺记账权、获取新币奖励的过程,但近年来,一些人将“挖矿”与“非法”绑定,试图通过窃取电力、侵入计算机系统、破坏环境等违法手段牟利,这类行为不仅违反我国法律法规,更对能源安全、网络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,本文将从法律层面剖析虚拟货币非法挖矿的典型形式,揭示其危害,并警示公众远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。
我国已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任何“挖矿”行为若涉及以下手段,均构成违法犯罪:
非法挖矿是“电老虎”,一台高性能矿机24小时运行耗电量相当于普通家庭数月用电,为降低成本,不法分子常通过私搭电线、绕过电表、篡改电表等手段窃取国家

部分不法分子通过植入“挖矿木马”,控制他人计算机、服务器甚至手机等设备,利用其硬件资源进行虚拟货币挖矿,这种行为不仅占用受害者设备性能、导致系统卡顿,还可能窃取个人信息、数据隐私,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五条、二百八十六条,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、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数据,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我国严禁以任何名义新建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,并将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,对未经批准、擅自建设“挖矿”场、聚集大量矿机进行集中挖矿的行为,相关部门可依法予以取缔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一些犯罪分子以“挖矿”为幌子,实则进行非法集资、诈骗或洗钱活动,通过虚假“云挖矿”项目吸收公众资金,或利用挖矿收益转移违法犯罪所得,此类行为同时构成集资诈骗罪、诈骗罪或洗钱罪,将数罪并罚。
我国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的打击态度坚决明确。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九部门联合发文)等政策已明确,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一律清退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相关业务,不得提供交易、结算、兑换等服务,不得宣传推广虚拟货币“挖矿”“交易”等活动。
公众需清醒认识到:所谓“低成本高收益”的非法挖矿“捷径”,实则是法律和道德的“陷阱”,与其铤而走险,不如通过合法劳动创造价值,遵守法律法规,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。
虚拟货币非法挖矿是一条绝路,不仅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,最终也将让参与者付出沉重代价,我们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,自觉抵制各类非法金融活动,主动举报身边涉嫌非法挖矿的线索(向当地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),共同筑牢法律防线,守护能源安全、网络安全和社会稳定。
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,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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